close

連續對同一個系統犯兩次不同的大錯
再加上我原本那個可能要賠錢的事情
等於我搞砸了三次
三個錯誤剛好橫跨兩個不同的業務,不同的小主管
等於我的智缺也讓兩個不同領域的人耳聞了
難道我要變成他們心目中,另一個「不要再提起,隱晦的過去」嗎?
那這段日子我默默多做的事情呢?
除了廠商跟我,還有那個該知道的人知道?
這兩次丟臉丟盡了,對方應該恨我恨得牙癢癢吧
明明是我錯,半夜接到電話的卻是他們
雖然事情是解決了,可大主管至今還不曉得呢!
小主管說禮拜一再跟他說,嗯,多麼美妙的2011年第一個上班天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ISOOP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