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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公出吃免錢飯局和下午茶的快樂結束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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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是意外發現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有參加合唱團(?)
還計畫著要去國家音樂廳看他表演+去他家玩
哇屋
接下來是禮拜一挑戰四天報表
10號前完成十份報表+數不清有幾份的visa/master季報
還要打平均24家的分行電話
當然還有數不清的公文+每日檢視一小時的prism在等我
備戰狀態開啟
另外發現最近是我散財的一個月
因為不想記過申誡所以無可避免的要賠1萬元最多
然後去國外ebay買的商品沒收到錢卻要不回來,我要發揮我疑義帳款的本事了
所以想想我的新工作還真是生活化=. =
不過一發動cb錢就瞬間回來的感覺很爽啊
可是若對方舉證他有寄出,那郵局的問題是誰要負責?
難道有收據就沒事了嗎
我到最後或許真的會那麼倒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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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ISOOP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